3月4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,大会发言人娄勤俭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。
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也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。谈及过去一年的立法工作,娄勤俭指出,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成果丰硕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
一是绘蓝图。编制完成立法规划,统筹安排本届五年立法任务,规划包含130件项目,其中一类项目79件、二类项目51件。
二是抓立法。一年里,制定法律6件,修改法律8件,决定提请大会审议法律案1件,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1件,正在审议中的法律案有18件。
三是推检查。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法律的实施,在2023年开展了5项执法检查,涉及到种子法、安全生产法等多部法律。
娄勤俭表示,这些重要立法,有不少亮点。比如,为坚持好、完善好、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修改立法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,作出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;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,修改公司法;为保障和改善民生,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,修改慈善法;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,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,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,作出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,启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;为加强对外交往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,制定对外关系法、外国国家豁免法,修改民事诉讼法。
“总的看,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在2023年实现良好开局。下一步,我们将切实履行好国家立法机关的职责使命,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、统一权威。”娄勤俭说。